索引号: 11331004MB1634021N/2022-1560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9-27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路安办〔2022〕8号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度路桥区村(居、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季度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10:45 访问次数:

关于印发2022年度路桥区村(居、社区)

 应急管理工作季度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222)和《市县政府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浙安委20222号)要求,结合路桥区实际区安委办制定了《2022年度路桥区村(居、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季度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328日  

2022年度路桥区村(居、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季度考评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全覆盖责任考评体系压紧压实行业、属地、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形成“省市县乡村”紧密衔接的闭环责任链,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19-2021三年平均值分别下降20%以上,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路桥打造共同富裕排头兵、民营经济创新区、现代宜居新商都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本辖区内218村(居、社区)考核对象名单见附表二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为落实2022年度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及各级专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条  考核采取过程性掌握和年终核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第二部分  考核指标组成

第五条  考核指标分三部分,即事故(灾害)指标30;重点工作指标70分,其中镇(街道)考评指标40分、级考评指标30总分100分。

 

第三部分  事故(灾害)指标

第六条  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害)起数、死亡人数不设控制指标,以年度事故直报系统和路桥区各专业安委办考核认定为准。

道路交通领域:按事发地、车籍地考核,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列入考核。

涉海涉渔领域:渔业船舶事故按船籍地进行考核;内河水上交通事故按事发地考核,海上交通事故按船籍港地考核

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均按属地考核

第七条  一般亡人事故,按实际亡人数进行扣分,死亡1人扣5分。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大活动期间或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严重社会影响事故的;谎报、瞒报、迟报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即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四部分  镇(街道)级考评

  镇(街道)级考评指标由各街道)安委根据《台州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台安委〔20225号)明确的一、二级指标,结合当地实际设定具体考评指标,由各街道)安委组织考评。

第十条  考评等次A、B、C、D四个档次,A、B、C档分别赋予38分、35分、32。每个镇(街道)评定为A档、B档、C档的乡镇(街道)原则上控制在该镇(街道)考核对象总数的1/41/21/4以内;D档得分在32分以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各镇(街道)安委办考评得分结果安委办。

 

第五部分  级考评

十一  级考评指标由各专委办、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县(市、区)政府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浙安委〔20222号)一、二级考核指标明确的范围,结合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议事机构部署的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工作重点提出指标内容、考评方式设置意见,报区安委办汇总审定

十二 考评各专委办、区级有关部门负责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各考评责任单位将考评得分结果报安委办汇总。

 

部分  年度考核评定及结果运用

十三  考核期限自202211日至1231日。

十四 年度考核得分=镇(街道)级考评得分+级考评得分+事故(灾害)指标得分。

十五  年度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原则上为总数的40%且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良好等次为考核得分80分以上,“合格等次为考核得分70分以上80分以下,“不合格70分以下。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十六  考核工作由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委办提出考核结果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十七  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村(居、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居、社区),给予通报批评。

十八  考核结果通报镇(街道)党(党工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镇(街道)村(居、社区)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十九  本细则如与上级有关考核工作规定相冲突的,安委办另行发文补充完善。

本考核细则由安委办负责解释。


附表一

2022年度路桥区村居、社区应急管理工作

季度考评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考评单位

事故

(灾害)指标

30

一般事故指标

一般亡人事故,按实际亡人数进行扣分,每死亡1人扣5分。

区应急

管理局

灾害指标

防范台风、洪涝、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坚决守住“不死人、少伤人、减损失”底线。每发生1起无人员伤亡但超过24小时未扑灭的森林火灾,扣1分;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的,扣5分。每发生1起亡人责任灾害事故,按照以下标准扣分:每发生11人亡人灾害事故,扣5分;发生1起死亡2人亡人灾害事故,扣10分。

  镇(街道)

考评指标

40分)

结合当地实际设定

由各镇(街道)安委办根据《台州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台安委〔20225号)明确的一、二级指标,结合当地实际设定具体考评指标,由各镇(街道)安委办组织考评。

各镇

(街道)

区级考评

指标

30

依法治理

10分)

根据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上报年度处罚案件数,每1起扣1分,扣完为止。

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挂牌整改

10分)

未按时完成省、市、区、镇级挂牌督办企业(场所)整改销号的,每1家扣2

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重点工作

10分)

按时较好完成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考评项目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作为省级示范点、现场会观摩点、经验推广点的,或受到省部级(省安委会)领导表扬肯定的,加5分,市级的加3分,区级的加2分。

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否决项

1.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的;

2.重大活动期间或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严重社会影响事故(灾害)的;

3.谎报、瞒报、迟报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附表二

考核对象名单

 

全区村(居、社区)共计218个,具体为:

路桥街道(15个):丁岙村、良二村、石浜村、田洋王村、新路村、章杨村、良一村、龙头王村、陈辽村、新安社区、古街社区、南官社区、河西社区、人峰社区、永跃社区

路南街道(19个):方林村、上马村、李家洋村、应家村、竞争村、古岙村、洪洋村、张李村、肖王村、永福村、南岸村、长浦新村、联合村、坦田王村、红光村、西夏新村、方林社区、

迎宾社区、石曲社区

路北街道(16个):升谷寺村、和兴社区、士岙村、铭泰社区、锦泰社区、阳光社区、松塘村、马铺社区、墙里贺村、洋叶村、洋洪社区、隆湖社区、银安社区、洋张村、路东社区、五洋社区

螺洋街道(16个):莲花社区、上保村、藕池居、南山村、螺洋居、芦阳社区、水滨村、上寺前村、大岙里村、火炬村、屿前村、罗家池村、上倪村、岙王村、向央村、凤栖村

桐屿街道(21个):中后村、立新村、小稠村、东明村、共和村、春泽社区、凉溪村、新保村、三新社区、上山童村、下庄卢新村、盐岙村、杜岙村、飞龙湖社区、丁前村、高桥章村、高峰村、勤丰村、埠头堂村、桐杨居、山羊居

峰江街道(24个):山后许居、浮排居、白枫桥居、兴峰社区、白枫岙村、施家村、李蓍埭村、玉露洋村、左川胡村、上陶村、谷岙村、安溶村、上蔡村、下陶村、兴源村、泾山村、万达村、沧前新村、蒋僧桥村、保全村、黄施洋村、钟洋村、峰南村、泾山村

新桥镇(13个):扶雅社区、金良社区、东蓬林村、新兴村、长泾村、桥头叶村、下林桥村、华章村、前七份村、十甲陈村、中林村、田际村、郑际村

横街镇(15个):横街居陈家村上林村前洋潘村洋屿山村坦田村洋屿村泉井村份水村杨桥村四甲村

九龙村马潘村云湖村天赐湖村

蓬街镇(36个):小伍份村双桥村塘浦村花园里村

浦南村幸福村启明村五联村光明村南新市村百步村民里村尚家村水缺头村新龙村新红村新市村新星村蓬街居委会新阳居委会高坦居杨府庙居委会赛龙村金联村青龙浦村新北村塘人社区竿蓬村蓬东村花门村新民村新华村联东村浦东村镇东村沃民社区

金清镇(43个):金丰村、勤劳村、腰塘村、五丰村、上塘村、双盟村、金清港社区、先锋村、下盟村、友谊村、三坨村、黄礁胜村、民丰村、新联村、海峰村、白果村、黄琅村、双塘村、高升村、联盟村、联星村、新双庙村、双红村、德升村、新惠村、上沈村、金北村、霓岙村、坦头沈村、蒋桥村、南梁九村、繁荣村、双沥村、日升村、下梁村、泗水村、沙头郭村、卷桥村、金浦村、林家村、汝泉村、大浦村、金塘村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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