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002691642P/2023-1614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府办 公开日期: 2023-12-25
有效性 文件编号

【主要负责人解读】路桥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项晓峰解读《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和推动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15:15 访问次数:

  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

  解读人:项晓峰,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576-82446041

(一)问:方案出台的政策背景是怎么样的?

为落实党中央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推动消费提质扩容,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确保消费稳定增长,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台州市促进消费和推动商贸业提质扩容若干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2331号)文件。路桥区商贸业发展基础扎实,但同样也处在转型升级的阵痛期,亟需相关政策扶持。

)问:《通知》主要包含哪些扶持政策?

1.支持首店经济发展对开设浙江首店、台州首店且签订3年及以上入驻协议的国际知名品牌商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世界品牌500强、财富世界500中国零售100强、中华老字号等)引进上述品牌首店的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或专业市场的运营管理机构,按条款标准给予奖励。

2.扩大连锁商业规模对纳统的连锁经营总部商贸企业,其直营连锁门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品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且门店数量达到5家及以上的,按条款标准给予奖励

3.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对按条款标准开设路桥区对口帮扶的四川省甘孜县农特产品直营店的,给予直营店奖励。对按条款标准经营甘孜县农特产品的给予奖励。

4.鼓励争创荣誉奖项对当年首次被评为“台州老字号”的企业,对获评市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的运营主体,对首次获得省级五星级市场、四星级市场、三星级市场称号的企业,对入选“商贸明星企业”、“商贸优秀企业”的主体按条款标准给予奖励

5.激励突出贡献企业对年销售额净增量超过100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以及年销售额净增量超过15亿元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按条款标准给予奖励

6.推进低价值物回收支持企业开展废玻璃、废泡沫或废旧纺织品等低价值物回收,对年回收量超过300吨的企业,按条款标准给予奖励

通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路桥商贸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本地商贸企业做大做强2.鼓励优质商贸企业落地路桥3.加大促消费支持力度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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