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002691642P/2023-1576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府办 公开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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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解读《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11:34 访问次数: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路政办发〔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345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打好粮食安全保卫战,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粮供给保障能力。按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路桥实际起草《通知》,经区政府同意印发。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打好粮食安全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2〕15号)。

三、主要内容

围绕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稳产保供、提质增效为主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耕地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创新经营机制,加强市场调控,推动数字赋能,稳步提高粮油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绿色化、优质化和数字化水平,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打造“三大目标”、实施“三大战略”、树立“三大导向”奠定基础。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大粮食规模化生产扶持力度早稻410元/亩,连作晚稻430元/亩,单季晚稻和大小麦各200元/亩,油菜190元/亩。开展“油稻稻”或“麦稻稻”连作的,再补贴300元/亩。一季旱粮300元/亩;“三园”地间作套种150元/亩。继续执行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好政策性水稻、大小麦、油菜种植保险,优化对完成水稻种植面积任务的镇(街道)的奖励政策。实施区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按照中央、省规模种粮动态补贴资金的50%配套。做好省“粮补直达”试点

稳定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强化耕地保护利用,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利用,严格治理耕地抛荒。

)着力提升生产水平。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大力推广降本增效技术模式,大力推进机械化生产,大力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大力开展防灾减灾。

)创新完善生产经营机制。进一步推进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强化市场保供。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落实收购和订单奖励政策。

)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油生产保供列入区对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未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的镇(街道)该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分解下达镇(街道)粮食生产年度目标,确保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

四、适用范围

该文件的适用于指导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级相关单位发展粮食生产工作。

五、解读机关

《通知》由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解读。

咨询电话:李婉怡 0576-82439057

 


信息来源: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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