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002691642P/2023-1576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府办 公开日期: 2023-04-17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路政发〔2023〕11号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10:39 访问次数:

专家解读                                     

JLQD01-2023-0003


                                                                路政办发〔20231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好粮食安全保卫战,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市场平稳有序,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围绕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稳产保供、提质增效为主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耕地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创新经营机制,加强市场调控,推动数字赋能,稳步提高粮油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绿色化、优质化和数字化水平,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打造“三大目标”、实施“三大战略”、树立“三大导向”奠定基础。

二、加强政策保障

(一)规模粮油种植补贴政策。

对全年稻麦油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油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补贴410/亩,连作晚稻补贴430/亩,单季晚稻和大小麦各补贴200/亩,油菜补贴190/亩。在符合规模粮油补贴条件的前提下,对开展“油稻稻”或“麦稻稻”连作的,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再补贴300/亩。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300/亩;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含)以上的,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150/亩。

(二)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

对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农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主体,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一年贴息一次。对30万元以内的贷款,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

(三)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

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中的作用,实施好政策性水稻、大小麦、油菜种植保险。对参加水稻、大小麦、油菜保险的生产主体,财政给予保费补助,其中水稻、大小麦补贴93%,油菜种植补贴90%

(四)对各镇(街道)奖补政策。

各镇(街道)确保粮油种植面积保持在2021年水平以上。对完成水稻种植面积任务的镇(街道)给予奖励,超过水稻任务数且超2021年种植面积的部分按100/亩进行奖励,每个镇(街道)最高奖励30万元。水稻种植面积以第三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五)区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

省里启动实施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时,区里同步启动,区财政按照中央、省财政资金的50%配套。

(六)做好省“粮补直达”试点。

加快推进粮食生产补贴数字化改革,区财政安排1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推进省“粮补直达”应用试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粮补直达”政策宣传、调查申报、抽查核实和档案留存等相关支出,确保粮食生产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三、稳定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一)强化耕地保护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一体保护,全面实施“田长制”,建立“人防+技防”闭环管控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

(二)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1300亩以上。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利用,确保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并着力提高复种指数。实施土壤健康行动,扩大绿肥种植和有机肥使用,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和产出能力,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3.67等以上。

(三)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切实加强耕地抛荒监管和恢复利用,防止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弃耕。分类推进抛荒耕地整治,鼓励镇(街道)、村集体统一收回、统一复耕、统一流转,复耕的抛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积极扩大冬闲田利用,实行绿色过冬。

四、着力提升生产水平

(一)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强化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创建粮油新品种展示示范点2个,加快推进品种优质化,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扩大专用甘薯、马铃薯、鲜食玉米等优良品种种植,稳步提高优质旱粮比重。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种子储备制度,足额完成5万公斤种子储备。抓好种子供应,加强种子余缺调剂,鼓励规模经营主体做好常规水稻种子提纯复壮和自留种,确保种子供应安全。

(二)大力推广降本增效技术模式。坚持省工节本、绿色生态、高产高效,扩大推广应用粮油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和生产水平。创新完善农作制度,充分利用中低产田、低洼田、冬闲田等地块潜力,重点推进粮经轮作、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综合种养等“千斤粮万元钱”生产模式落地,努力增加经营收益。深化实施“肥药两制”改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50%以上,有效控制化肥农药投入。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创建区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集中连片综合应用杀虫灯、性诱剂及种植香根草、显花植物等绿色防控技术的,按防控设施(含购买香根草、显花植物等种子种苗成本)当年实际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亩(享受高产示范方奖励的,不再重复补助)。

(三)大力推进机械化生产。积极推广粮油生产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对列入省市农业主推技术的农业机械的引进给予补贴。加大农机产品创新和宜机化改造支持力度,重点破解水稻集中育供秧、水稻机插秧、旱粮油菜机械化作业等薄弱环节,加快推进粮油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

(四)大力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强化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综合集成,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项目实施,集中打造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创建省级粮食千亩示范片2个,建设一批市、区级百亩示范方。扎实开展水稻高产攻关和竞赛,形成“专家+农技人员+生产主体”的高产协同攻关格局,进一步挖掘科技增产潜力。

(五)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切实加强病虫害防控,继续加强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强化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草地贪夜蛾、稻瘟病、白叶枯病、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完善防控预案措施,加强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培育,有效推动科学防控,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控,完善细化防灾减灾预案,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做好灾害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落细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粮油生产因灾损失。

五、创新完善生产经营机制

(一)进一步推进规模化经营。大力培育粮油生产主产区、主平台、主力军。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将粮食生产功能区打造成高产稳产吨粮田。加大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鼓励“粮二代”、返乡大学生、工商资本从事粮食生产,加快培育粮油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规模种粮主体多种粮、种好粮,粮食规模种植面积保持65%以上。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引导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片区指导价机制,有效降低种粮成本。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推动实施油茶林地规模化经营。

(二)进一步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立足生产,开展粮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粮油生产附加值。鼓励大型用粮企业、骨干粮油加工企业与规模种植主体签订优质粮油生产订单。切实落实产加销配套设施用地、用电政策和扩大稻米加工机械购置补贴范围,支持开展粮油加工和品牌创建。支持规模化种粮主体开展粮食自行加工、自创品牌、自主营销,延伸产业链,提高经营收益。培育优质粮油品牌,对获得省级、市级稻米评选金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支持规模种粮主体稻米自创品牌,提高路桥粮油品牌影响力。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粮油生产发展,进一步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社、农合联、村集体建立村级综合农事服务组织,鼓励农资企业和粮油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拓展服务项目,不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集中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植保服务组织等建设布局,加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力度,努力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社会化服务全覆盖。深化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支持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机制,推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集中育供秧、烘干加工、农资配送和农机维修等全产业链服务。支持建设区域性统一育供秧服务中心,对获批的水稻育秧中心项目按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六、强化市场保供

(一)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任务,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有序做好储备轮换,各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大力开展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大中型企业等单位食堂社会化储粮工作。加快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建设,确保应急日加工能力与市场日供应需求相适应。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建立稳固的区外粮源仓储基地,发挥路桥市场优势,畅通粮源渠道,确保有效供给。

(二)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粮食绿色仓储、粮食品种品质品牌、粮食质量追溯、粮食机械装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新建或改造一批现代化净粮中心和应急保障中心,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收购和订单奖励政策。严格执行省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对区内种植用于储备、且与区粮食收储公司签立订单并交售的稻谷实行奖励政策,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不低于上一年标准。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按照全省统一奖励标准,每百斤奖励30元;晚籼稻订单对象是晚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订单总量根据粮食储备轮换补库数量确定,晚稻订单每百斤奖励20元。加强“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粮食产业链“五优联动”提质扩面,晚稻订单重点向种植优质品种的大户倾斜,优质品种同品种间收购加价不低于上一年水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规模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对“储备订单”外的粮食,鼓励各类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子经营企业以及其他粮食企业参与收购,搞活粮食流通。

七、强化组织领导

粮油生产保供列入区对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未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的镇(街道)该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各镇(街道)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自觉承担起保障辖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以超常超强的力度和更强的执行力抓好粮食生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粮油生产保供措施,挖掘粮食生产潜力,充分调动种粮主体积极性。要压实责任,分解下达粮食生产年度目标,确保任务指标到村、到户、到田。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坚持一季一季、一茬一茬、一个区块一个区块抓好任务落实落地,确保粮食生产任务顺利完成。要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提高粮食生产任务落地、动态监测、粮补直达等数字化管理水平。要严把粮食补贴面积的审核关,紧盯申报、核实、公示等关键环节,做好粮食补贴资金申报发放的信息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防止虚报骗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区粮安办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切实保障我区粮食安全。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路政办发〔202220号)即行废止。

 

附件:2023年路桥区粮油指标分解表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路桥区粮油指标分解表

单位:亩、吨

 

粮食

其中:早稻

其中:晚稻

其中:小麦

旱杂粮

油菜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其中:大豆面积

其中:大豆产量

面积

产量

路南街道

4150

1839

1300

542

2200

1118



650

181

100

24

900

104

螺洋街道

1450

642

600

250

800

407



50

13

40

10

0


桐屿街道

1000

443

200

83

300

152

100

25

400

114

20

5

0


峰江街道

400

177

100

42

200

102



100

28

10

2

0


新桥镇

6300

2791

1800

750

3300

1677



1200

338

120

29

350

40

横街镇

6145

2722

1800

750

3200

1626



1145

321

130

31

200

23

蓬街镇

23100

10234

8000

3336

12400

6302

100

25

2600

725

400

96

150

17

金清镇

37755

16727

12800

5337

19000

9656

100

25

5855

1650

550

133

400

46

合计

80300

35575

26600

11090

41400

21040

300

75

12000

3370

1370

330

2000

230

 


 附近:路政办发〔2023〕11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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