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 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6 号)和《台州市深入实施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 计划(2021—2025 年)》(台政发〔2021〕15号)精神,引导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二、政策对象是谁?
政策对象为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是指证券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完成尽职调查,达成上市推荐意向并由区上市办确认的企业。
三、拟上市企业如何申请财政资金奖补?
申报企业应根据申报指南要求通过政企通平台提供路桥区地方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相关佐证资料等。
四、主要修订了哪几个内容?
(一)加大要素保障。明确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所需的用地、用能和环保容量指标给予重点支持,保障募投项目在上市审议前落地。
(二)强化队伍建设。对拟上市企业引进的上市公司董秘或有IPO履历的财务负责人给予薪酬补助,增强企业上市能力水平。
(三)引导提前规范。对拟上市企业支付的审计费和法律服务费给予补助50%,大幅度降低企业上市前期费用负担,推动企业聘请上市中介早规范早准备。
(四)政策兑现流程。资金补助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区金融工作中心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后兑现。
解读专家:台州市路桥区金融工作中心副主任李军华
咨询电话:0576-802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