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QD00-2025-000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依法依规优化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区专项开展与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有效落地。现决定依法依规废止1个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上述文件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三统一编号 | 清理责任单位 |
1 | 路政办发〔2022〕54号 | 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JLQD01-2022-0018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