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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台州市路桥区统计局
机构简称: 路桥统计
机构职能:

台州市路桥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及国家和省、市统计法规、规章、规划。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开展本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五)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标准。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全区重点产业经济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管理使用中央级和省级统计事业经费。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
公开电话: 0576-82446492
监督电话: 0576-82446492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