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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螺洋街道办事处
机构简称: 螺洋街道办事处
机构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街道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村(居、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慈善、教育文体、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相关政策,均衡辖区内公共服务发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应急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工作。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村(居、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承办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青春路17号
公开电话: 0576-82352188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冬季)8:30—12:00 14:30—17:30(夏季)(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