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7338327010/2024-1617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北街道 公开日期: 2024-04-22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路北街办〔2024〕12号

【部门文件】路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家家学消防、人人会报警、户户会逃生”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2 16:06 访问次数:

各村(社区)、街道所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江西新余“1·24”临街店铺、江苏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六必行动”,决定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行动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各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控火警、少火灾、不死人、少损失”,全面开展“家家学消防、人人会报警、户户会逃生”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实现“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降低全区伤亡人数,降低火警火灾总量”的“一确保两下降”三大目标。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行动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

1.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队要在4月15日前,组织机关人员、村(社区)党员干部学习1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以及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再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街道所属各单位(部门)要在4月15日前,牵头组织本领域、本行业系统监管单位企业法人或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等平台,长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知识宣传,提升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

3.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应急消防管理站、街道专职消防队、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网格人员、联防队员、志愿者等群体,“进村入户”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一是重点突出居住3人以上民房宣传,通过发放《民房消防安全防范十五条》宣传手册、张贴海报、现场实验、播放视频等形式;每半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幼童、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关爱“敲门”行动,做好宣传提醒;对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租住区域开展上门宣传,尤其是10人上群租房,通过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卧床吸烟、电线私拉乱接、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使用等宣传。二是要在人员相对集中区域或地理位置显著区域,常年悬挂不少于1块的大型户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广告牌,并定期更新;要将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全充电、三清三关和严禁私拉电线及插座充电、严禁进楼入户充电等内容纳入村(居)民防火公约,引导群众遵守公约、参与隐患排查,及时纠治违规充停行为。三是组织消防宣传车、微型消防站车载喇叭、村(社区)广播等移动宣传平台,每周至少开展不少于2次巡回宣传提醒。四是抓好辖区单位企业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要组织单位企业的法人或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是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 (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辖区LED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等平台,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形成“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良好局面。

4.各单位企业每季度要组织员工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尤其是新员工必须开展岗前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要利用单位企业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等平台,长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知识教育,提升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

1.街道要组织机关人员、村(社区)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

2.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队要组织单位企业的法人或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九小”场所责任人和居住出租房业主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街道消防宣传体验室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要确定一名主讲人,落实签到制度,每周开放不少于2次;同时,对一些长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企业和主业要开展专门教育,全力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3.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消防宣传负责人,要依托文化礼堂、村部会议室等,利用集会或会议时机,每半年组织不少于1次全民消防安全知识大培训,通过播放火灾案例视频,提醒广大群众时刻注意各项消防安全,做到会第一时间报警、会第一时间处置、会第一时间逃生。

4.各单位企业每季度要组织本单位、企业所有员工集中进行培训,新员工入职必须第一时间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会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油锅和电器火灾灭火等方法。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

1.街道要组织机关人员、村(社区)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及应急逃生演练,并开展自查自纠消防安全隐患。

2.街道各办站所队要组织单位企业的法人或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九小”场所责任人和居住出租房业主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及应急逃生演练。

3.各村(社区)要组织微型消防站开展应急响应演练和随机拉动演练,组织所有民房户主和高层住宅小区户主开展家庭火灾的逃生自救演练,着重开展发生火灾后的模拟逃生演练。

4.各单位企业、“九小”场所责任人、居住出租房业主每季度组织所有员工和租户开展1次灭火及应急逃生演练,并开展自查自纠消防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队、各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确保全员参与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宣传培训可通过典型火灾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更生动、具体地展示火灾的危害性和重视程度。典型火灾案例视频、海报以及每月主题参照附件1。街道的年度宣传计划于4月15日前上报至区消安委办;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队、各单位企业的年度宣传计划于4月15号前上报至街道安委会。

(二)创新内容形式,营造浓厚氛围。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队、各单位企业要创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式,集中力量大造声势,推进当月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使人人能受教育、人人会逃生自救。

(三)总结宣传经验,及时上报做法。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队、各单位企业要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补齐消防宣传教育短板。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队、各单位企业每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和档案(照片或视频形式)于6月3日、9月3日、12月23日上报至街道。


附件:1.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每月主题

附件一: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每月主题.doc



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7日     


信息来源: 路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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