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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台州市路桥区交通运输局
机构简称: 区交通运输局
机构职能:

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现代综合交通示范区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专项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交通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四)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建设。负责监管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和区域内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及建设市场的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保养维护。

(五)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协助管理公共汽车、出租车行业。

(六)负责口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口岸开放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口岸查验单位设置。负责口岸基础设施、功能建设和开放(临时开放)、对外启用项目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口岸管理服务建设,优化口岸通关服务。

(七)负责港口管理。负责港口规划、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指导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规定和标准。指导港口引航管理。

(八)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工作。依法承担各类运输船舶、渔船、海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协调和监测国、省道干线路网的运行,负责农村公路路网、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相关协调工作。

(九)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十)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机构地址: 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299号
公开电话: 0576-82930219
办公时间: 夏令:8:30-12:00,14:30-17:30,冬令: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