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7338327010/2021-1482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北街道 公开日期: 2021-05-21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路北街工委【2021】20

关于印发《路北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10:28 访问次数:


各社区、机关各办

现将《路北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中共路桥区路北街道工作委员会       

     路桥区路北街道办事处    

                                               2021331   

 

 

路北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管理 ,深化社区效能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上级放心的社区干部队伍,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请休假规定

(一)年休假

1、连续工作满1年的工作人员,除享受国家法定的公休日、年节、纪念日假日外,每年享受1次带薪年休假。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年休假15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工作人员休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的年节、纪念日等假日,休假天数顺延。

4、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党政纪重处分和无故旷工时间超过规定假期一半者,当年均不安排休假。当年假期已休而后发现上述问题者,在下年度不安排休假。

5、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年的,当年不安排休假。

6、社工年休假通常一年安排一次,因工作原因的当年假期经批准可分二次休。

(二)公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婚假。

2、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亡,可安排丧假。

3、妇女符合计划生育,并领取准生证生产者,享受产假具体参照机关职工有关计划生育假期的规定执行。

4、公假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三)病假

1、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原则上须有医疗定点医院或经转诊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

(1)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2、病假证明书应在办理因病休假手续时附在请假单后面。特殊情况先口头汇报,事后再提供相应证明。

3、工作人员住院按病假对待。

(四)事假

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与上级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发工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经街道党工委商量后报区民政局,建议予以辞退。

(五)调休

社区工作人员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根据街道的安排适当调休

二、请假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人员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必须填写请假,按程序办理书面请销假手续。正常情况须事先请假,因情况紧急能事先请假的,需电话向有相应准假权限的人员口头请假,事后补办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关于社区专职社工请假:a、非主职社工请假一天的,向所在社区主职请假。b、非主职社工请假一天以上至二天的,向社区主职请假,并报街道驻社区干部和驻社区领导同意;担任社区主职的社工请假二天以内的,报街道驻社区领导同意。c、社工请假三天至四天的,除以上二款外,还需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和驻社区领导与分管社区领导同意,担任社区主职的社工还需街道组织委员和街道副书记批准;d、社工请假五天(含)以上的,除满足以上几款外,还需报街道组织委员和街道副书记同意,担任社区主职的社工还需街道党工委书记或街道办事处主任批准。

2)担任社区主职、副职等职务的社工,除按上一条的社工请假规定外,还应该严格遵守落实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干部的请假制度规定。

3)若上级另有请假管理规定和要求的,按上级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以上请假一律采用《请假》进行请假,不得越级请假,确因突发性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条手续的,应于假后上班当天持《请假》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不按规定请假,按旷工处理。 

3、请假单》经审批后,原件放社区存档,复印一份交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备案假期结束后,须及时销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对每个社区的社工请假进行统计,并按请假统计数据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考勤制度

工作考勤:社区专职社工和工作人员实行指纹或人脸识别(暂未安装电子识别的按上班签到册)考勤制度,上午打卡(签到)时间8:15分-8:45分;下午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至下班时间延后20分钟,作为打卡考勤时间,不按时打卡(签到)视作缺勤,按旷工处理;因开会、公出等原因,不能打卡考勤的,应向各自社区主职说明并备案。

会议考勤:由会议组织者进行点到考勤。对无故不参会的参照点到制度处

社区主职应带头做好出勤备案,平时开会或请假不在单位的,应告知本社区副职等工作人员自己的去向或请假情况,并做好因主职不在社区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

、处罚措施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作旷工论处;请假已经批准但故意不交《请假单》的,视作旷工;有旷工现象的,按考核办法处理。

2、每旷工1个工作日,扣发50/次,以此类推;如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处分。

3、旷工3个工作日的,由驻社区领导和分管社区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限3个月诫勉期间再次出现旷工现象的,由街道纪工委提请街道党工委商量处理

4、全年累计旷工15个工作日以上的,当年考核等次评定为基本称职,按区城乡联席会议文件规定取消年终考核奖。

5、全年连续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街道党工委商量后报区民政局建议予以辞退

五、抽查制度

街道考核组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对已考勤又无故离岗的社区工作人员,参照点到制度处

六、其他人员请休假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休假,参照本规定执行;对不在本制度规定范围的情况,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商量处理。

 

 

 

                             路桥区路北街道党工委

                             路桥区路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31日

 

 

        

填表日期:              

姓名


单位


职务


请假事由


请假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日

社区主要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驻社区干部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驻社区领导和分管社区领导意见

                  签字:

                                   月   日

分管组织领导意见

签字:

                                   月   日   

街道党工委 意见

签字:

                               月   日

说明:第一款关于各社区专职社工出勤请假:1、非主职社工请假一天的,向所在社区主职请假。2、非主职社工请假一天以上至二天的,需向社区书记和街道驻社区干部请假;主职社工请假二天以内的向街道驻社区领导请假。3、社工请假三天至四天的,需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和驻社区领导与分管社区领导同意,担任社区主职还需街道组织委员和街道副书记批准。4、社工请假五天(含)以上的,除以上几款外,需街道副书记同意,担任社区主职的社工还需街道党工委书记或街道办事处主任批准。

第二款:担任社区书记、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的社工,除按以上第一款的社工请假规定外,还应该严格遵守落实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干部的请假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款:若上级另有请假管理规定和要求的,按上级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四款:以上请假单审批后,原件社区留档,复印件交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备案。


信息来源: 路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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