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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简称: 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区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审定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负责审核各部门调整或新增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三)负责督促全区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按规定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以及进驻项目审批权限的落实到位。

(四)协调和监督行政服务事项运转情况,并适时通报;组织协调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服务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联合办理机制,做好代办服务管理。

(五)负责提出各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窗口的具体意见,对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调整管理;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各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和年度考核。

(六)指导和协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监督。

(七)负责制定和实施行政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审批系统和各种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保障行政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八)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党群组织建设;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和处理社会各界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等行为的投诉举报。

(九)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
公开电话: 0576-82112345
监督电话: 0576-82409000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00(夏季)8:30—12:00、13:30—16:30(冬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